日前召开的全省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确定今年打击重点是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及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自2005年以来,青海省卫生、监察、计生、公安等八部门围绕医疗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针对医疗机构、计生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医疗活动,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店“坐堂医”和城乡结合部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并把打击农牧区游医药贩作为整治的重点,动员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的高压态势,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省卫生厅制定了采供血机构和临床输血科血液质量控制指标及考评办法,对采供血机构供血资格、血液检测、实验室管理以及医疗机构血液来源进行了专项整治,从而杜绝有偿献血,实现了100%的自愿无偿献血,确保了血液质量和安全。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省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15270人次,检查医疗机构、计生机构7017户次,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医疗机构、计生机构131户,清理出租、承包科室的医疗机构2l户,取缔无证行医546户次,没收药品1120箱、器械896件,罚款27.64万余元,向公安、药监等部门移送案件8件,追究刑事责任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