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与中日韩(10+3)卫生部长应对甲型H1N1流感特别会议部长联合声明 |
来源:湖北疾控中心网 发布时间:2009-05-12 浏览:次 |
2009年5月8日,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和韩国等国的卫生部长和高级官员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晤,研讨防控甲型H1N1流感在亚洲流行的有效措施;忆及2004年1月28日在泰国曼谷发表的关于当时禽病现状的部长联合声明和2004年11月26日在泰国曼谷通过的关于禽流感防控的部长联合声明; 对世界上多个国家和地区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与人之间的快速传播感到担忧,这警示我们一场大流行迫在眉睫,需要各国、各地区乃至全世界共同努力,迅速采取适当应对措施,减轻疾病造成的影响; 赞赏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的贡献和领导力,以及最先受到甲型H1N1流感病毒影响的WHO成员国的透明态度和迅速反应;鉴于H5N1禽流感在亚洲地区仍构成主要威胁,需要我们继续遵守政治承诺,对H5N1实施有效监测和应对;忆及WHA58.5号决议和WHA59.2号决议,甲型H5N1流感仍可能造成潜在的大流行,要求WHO成员国向WHO组织合作中心提供信息和相关生物材料,包括临床样本和病毒。强调有必要结束WHA60.28号决议所确定的关于分享H5N1和其他可能造成人类潜在流感大流行的毒株,并公平公正地分享有关收益的政府间会议; 认识到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与人之间及人与动物之间传播速度很快,而且有变异的可能,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并采取有效的预防、监测和及时的应对措施; 认识到WHO成员国需要按照《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要求,在目前被宣布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下,需要强化国家核心能力,以便有效执行《国际卫生条例》;认识到本地区已经采取了各种措施,包括实施《亚太新发传染病战略》(APSED),澳大利亚国际发展署(AusAID)支持的10+3新发传染病项目,日本提供了抗病毒药物和个人防护设备储备,以及美国国际发展署(USAID)提供的跨部门应对和反应;认识到个人和社区已经采取的公共卫生措施,如社会距离、呼吸系统卫生及咳嗽礼节、手卫生和家庭通风等是目前减少或推迟发病的最适宜措施;认识到国际旅行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人在世界各地旅行。有证据表明,依靠限制国际旅行防止病毒的传播效果不明显,而且还有可能对目前不景气的地区和全球经济造成进一步负面影响;认识到为谨慎起见,有发热和流感样症状的病人应推迟国际旅行,国际旅行后如果发病应根据国家指南及时就医;认识到目前甲型H1N1的流行极大地增加了我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鉴于当前的医疗卫生资源有限,在以下问题上我们还需要明确的国家指南和方案:在家里如何注意咳嗽礼节和卫生措施对病人进行管理;病人在医疗机构的转诊和分诊;医务人员的防护,包括医疗卫生机构的感染控制;根据受感染风险程度优先使用抗病毒药物和个人防护设施,以便集中精力进行最有效的防治,以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认识到全球大多数的疫苗生产能力集中在欧洲和北美,这对应对全球大流行是不够的。尽管其他地区已经获得生产流感疫苗的技术,在亚洲地区获得有效的流感大流行疫苗仍然是一个问题。认识到采取实际行动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紧迫性,我们将在以下方面作出努力:1. 继续实施国家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加强对人和动物的监测,实行有效的应对机制;2. 加强国家的核心能力,有效执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特别是疾病监测和及时应对;3. 按照有关权威机构制订的方案,确保国家有关部门之间沟通有效、行动迅速,保证国家信息对公众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避免群众恐慌和社会混乱;4. 受影响国家应将出境筛查作为防控疾病跨境传播的策略之一;并采用协商一致的标准划分“受影响地区”,而不是“受影响国家”,尽量降低对旅游和贸易的影响;5. 考虑在10+3成员国之间推动建立物资储备共享机制,以备紧急之需;6. 鉴于H1N1病毒变化迅速,应评估潜在需求,增加国家抗病毒药物、基本药物和个人防护设施的储备,以进行有效应对;认识到本地区各国协作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必要性,我们将在以下方面做出进一步努力:7. 遵守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国际旅行的指南,以避免对全球和地区秩序的社会和经济危害;8. 忆及WHA61.21号决议,“鼓励与抗病毒药物和流感大流行疫苗生产有关的技术转让”;9. 在本地区,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合作: 确保国家间及时分享关于疾病扩散状况的所有数据和信息,在国家卫生部门之间设立热线,保证国家间快速做出反应; 根据需求和请求,建立国家间疾病暴发联合调查与联合应对小组; 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检测、确诊与研究的实验室支持; 通过参与现有的地区合作研究网络,如10+3新发传染病项目、湄公河流域疾病监测项目(MBDS)和亚洲新发传染病研究伙伴关系(APAIR/APEIR)等,加强对流感的合作研究,包括生物医学、临床医学、卫生体制和政策研究,为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提供依据;认识到国际合作在有效应对中的重要性,希望世界卫生组织、其他联合国机构和国际发展机构,以及东盟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10. WHO总干事继续准确、透明、及时地提供最新的全球流行状况,并就如何有效应对给予指导;11. WHO总干事,与专家和成员国协商,考虑优化判定流感大流行警告级别标准的可能性。新标准将不仅包括疾病的传播和流行病学指标(一个WHO地区的两个成员国的病例数),还应包括:临床指标(发病率和死亡率),以及病毒和基因序列指标(致病性的高低);12. 结束目前正在进行的关于H5N1和其他可能造成流感大流行的毒株分享和公平公正利益共享的政府间会议;13.WHO总干事支持所有成员国公平公正地获得流感大流行疫苗,推动本地区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提高流感疫苗的生产能力;14.国际发展伙伴根据需求评估提供技术和经费支持,提高东盟基本药物和个人防护设备的储备能力;15.东盟秘书长做好后勤保障,确保药品、医疗设备和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及时运达受影响地区;2009年5月18-22日在日内瓦举行的第62届世界卫生大会上,10+3卫生部长将做出一致努力,向与会代表宣传本次会议的成果,以期得到他们的合作和支持;感谢WHO、世界银行、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本次会议电视对话提供的支持;我们,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和韩国的卫生部长做出承诺,将全面落实这些措施,维护我们人民的健康以及本地区的和平、繁荣和稳定。2009年5月8日在曼谷通过
|
|
|
|
会员登陆 |
USERLOGIN |
|
数据加载中...
|
|
相关信息 |
XIANGGUANXINXI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