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5日,卫生部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该指南是在1997年发布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基础上进行修订。《指南》以最新的科学证据为基础,论述了当前我国居民的营养需要及膳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了实践平衡膳食获取合理营养的行动方案,对广大居民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一、新《指南》平衡膳食宝塔内容及特色
该部分共分五层,包含每天应摄入的主要食物种类。膳食宝塔利用各层位置和面积的不同反映了各类食物在膳食中的地位和应占的比重。谷类食物位居底层,每人每天应摄入250g~400g;蔬菜和水果居第二层,每天应摄入300g~500g和200g~400g;鱼、禽、肉、蛋等动物性食物位于第三层,每天应摄入125g~225g(鱼虾类50g~100g,畜、禽肉50g~75g,蛋类25g~50g);奶类和豆类食物合居第四层,每天应吃相当于鲜奶300g的奶类及奶制品和相当于干豆30g~50g的大豆及制品。第五层塔顶是烹调油和食盐,每天烹调油不超过25g或30g,食盐不超过6g。
与1997年发布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的平衡膳食宝塔内容相比较,新《指南》平衡膳食宝塔的特色如下:
一是提高了每日水果、鱼虾类、奶及奶制品、食用油的每日推荐标准。其中水果、奶及奶制品的提高幅度较大,分别达到100%和200%。
二是降低了粮谷类、蔬菜、畜禽肉、蛋及蛋制品、豆类及其制品的每日推荐标准。
三是新增加了食盐的推荐标准为每日不超过6g。
二、由《指南》平衡膳食宝塔透视湖北省居民膳食结构所存在问题
将湖北省2002年居民营养与健康调查的居民膳食结构与新《指南》相比较,会发现我省居民膳食结构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膳食结构中奶及奶制品、水果、豆类及其制品、鱼虾类、蛋类及其制品、蔬菜缺乏较为严重。奶及奶制品、水果、豆类及其制品、鱼虾类、蛋类及其制品、蔬菜各自占相应膳食宝塔推荐量百分比分别为3.8%、4.8%、50.5%、70.9%、75.5%、90.5%,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居民,奶及奶制品、水果均极为缺乏,其中城市居民的奶及奶制品、水果摄入量分别占相应膳食宝塔推荐量的7.9%、4.1%,农村居民的奶及奶制品、水果摄入量分别占相应膳食宝塔推荐量的1.5%、5.2%;
二是畜禽肉和蔬菜摄入稍过量。畜禽肉和蔬菜占相应膳食宝塔推荐量百分比分别为108.2%、109.0%,畜禽肉摄入中城市居民高于农村居民,占膳食宝塔推荐量的112.3%,但城市居民粮谷类摄入量不足,仅为膳食宝塔推荐量的87.1%;
三是食盐和食用油摄入过量。食盐和食用油占相应膳食宝塔推荐量百分比分别为176.7%、188.4%,其中农村居民的食盐和食用油摄入量高于城市居民,占相应膳食宝塔推荐量的186.7%、205.8%。
三、相关建议
对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进行分析,建议采取如下措施改善我省城乡居民膳食结构:
一是大力提高摄入奶及奶制品、水果、豆类及其制品等。我省城乡居民的奶及奶制品、水果均极为缺乏,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奶及奶制品摄入量亟待提高。
二是应严格限制膳食中食盐和食用油的摄入。我省城乡居民应该应严格控制膳食中食盐和食用油的摄入,尤其是农村居民。
三是城市居民应适量降低畜禽肉的摄入量及适量提高主食中粮谷类的摄入量。
合理营养是健康的物质基础,而平衡膳食又是合理营养的根本途径。根据《指南》的条目并参照膳食宝塔的内容来安排日常饮食和身体活动是通往健康的光明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