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厅研究确定六项措施,深入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全省卫生系统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进一步完善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前沿阵地作用。
二是加大对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制定的过时的制度进行清理,对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切实做到靠制度管人,靠制度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三是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监管,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进一步明确医院院长责任,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公立医院院长的首要责任,严格进行考核。
四是完善和落实临床诊疗规范,推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推广医疗机构间医学检查、检验互认制,控制人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不合理上涨。
五是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惩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着重查处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案件,着力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法案件。
六是认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深化自查自纠工作,加快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加强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沟通配合,形成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