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要积极支持、指导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要求,监督中心及时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支持和指导地方救灾防病工作措施,并在处级以上干部周工作例会上通报了目前救灾防病任务的艰巨性,要求大家做好各种救灾防病应急准备。目前,监督中心正多措并举,积极支持和指导全国灾区救灾防病工作。
一是向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发出通知,指导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求各地要把救灾防病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救灾防病卫生监督应急机制,落实工作重点和责任制。重灾区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成立救灾防病卫生监督工作指导组,加强对灾区县乡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督导。要积极配合灾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整合卫生监督应急资源。要围绕救灾防病,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特别要加强灾区、灾民临时转移安置点的餐饮业、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等的卫生监督检查,要做好重点人群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监督检查和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调查和处理救灾防病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要广泛开展救灾防病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救灾防病知识,提高公众的救灾防病意识和能力,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二是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支持重灾区做好各项卫生安全保障工作。近段时期以来,灾区卫生监督机构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派出卫生监督人员积极参加救灾防病工作,奔赴灾区、深入基层,指导和处理灾区环境、食品、饮用水和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为确保灾区大灾之后无大疫,做出了积极努力。为支持和鼓励他们继续做好救灾防病工作,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决定把安徽和重庆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分别拨付专项经费5万元,共计10万元,用于做好抗洪救灾各项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三是派出专项业务骨干指导灾区做好救灾防病工作。围绕救灾防病需要重点加强的工作,监督中心选派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方面的业务骨干,由陈永祥副主任带队,组成救灾防病专业指导组,奔赴安徽、重庆等重灾区指导做好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截至发稿时,指导组成员仍然在重灾区一线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