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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审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计划免疫网 发布时间:2009-04-21 浏览:

鄂卫函〔2009〕228 号
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审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7 年,全省开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建设。《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鄂卫办发〔2007〕24 号)提出,到2009 年底,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以上的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实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为推进各地按时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网络系统,努力实现全省范围内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共享与管理的目标,今年6 月,省卫生厅将对全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审评。请各市、州在5 月31 日之前,按照湖北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审评实施方案,对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审评验收,并向省卫生厅书面报告审评验收情况。
附:湖北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审评实施方案

 

 

 


附件 湖北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评审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 (鄂卫办发〔2007〕24 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并结合各地上报及逐级审核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档案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北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评审实施方案。
一、评审目的
(一)考察各市、县(市、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总体实施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
(二)审核各地客户端软件与国家系统平台之间数据录入和交换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三)考核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管理人员对国家信息化管理平台的使用情况
(四)调查市、县2级针对疾病现场设备装备情况,接种点实施免疫接种信息化管理维护费用的使用情况、探讨可行的、可持续发展的投入机制;
二、评审对象、条件、方法与步骤
(一)审评对象:为所有实施了儿童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单位市、县(市、区)和接种点。
(二)审评条件、方法与步骤:
评估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现场调查等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两阶段进行。
1、启动与初步建设阶段:
(1)审评条件:
①县级必须完成本辖区免疫预防的规划管理、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②全县申报网络上传数据的接种单位必须能覆盖本辖区的所有目标儿童,不能留有空白区域;
(2)审评方法:
接种单位在达到审评条件后,填写“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档案表”申报,由各市、县(市、区)按照方案组织对本辖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与审核,逐级审核达标后,开通数据上报国家平台权限。
(3)审评步骤
①接种单位填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档案表”进行权限申请;
②县级对填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档案表”的接种单位进行权限开通的督导审核,覆盖率要达到100%;
③市级对填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档案表”的接种单位进行权限开通的督导并审核,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
④省级完成规定范围的接种单位权限开通的督导并审核,每县不少于3个接种单位;
省级和市级督导检查和审(复)核的接种单位尽可能不要重复。
2、验收和评估阶段:
(1)审评条件
①全县申请上报的所有接种单位都通过了国家权限的终审并上传数据;
②完成了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接种数据的录入和上传工作;
③县、市、省三级均完成了规定范围的督导检查和审核的接种单位,且录入和上传的数据质量符合要求。
(2)审评方法
以县为单位,在全县所有接种单位全面完成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自评合格后,由市级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全面的评估,合格后报省卫生厅,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市级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评估的县,抽取2-3个县(市、区)开展全面的评估。
审评时在每县(市、区)随机抽取2个城区接种单位,随机抽取2个乡接种单位共4个单位开展评估。4个乡级接种单位由省级统一抽取,交由评估组带到当地拆封并进行审评。
(3)审评步骤
①县级自评合格后由县卫生局向市级提出审评申请;
②市级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审评并完成审评报告;
③省级收到市级申请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审评;
④专家组进行现场审评,并完成审评报告;
⑤审评合格,省卫生厅将安排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给予补助。
三、审评内容
采用统一设计的调查表,全面评估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存在问题。
(一)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和审评各市、县是否成立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是否召开了启动会议,是否投入相关经费和设备。
(二)培训;市、县两级是否按省级方案的要求及时开展了培训工作;培训覆盖率是否100%。
(三)督导;市、县两级是否按省级文件及方案的要求及时开展了相关督导和检查工作。督导和审核的覆盖率是否符合要求。
(四)实施条件;根据国家对开通系统的要求,现场查看抽取的各接种单位的硬件设备计算机主频是否大干1500MHz内存是否大干256M;软件是否符合系统要求;是否有能自动升级的杀毒软件;上网条件是否具备;人员是否符合要求,计算机是否专用。
(五)使用情况;查看市、县、乡相关人员国家平台的使用情况;查看接种单位相关人员国家客户端使用情况。
(六)升级情况;各接种单位使用的软件是否是最新版本的软件;原来已经使用的软件是否进行了及时的(7月底以前)升级和认证申请。
(七)数据质量;包括数据录入和上传的及时性;县、乡,儿童个案覆盖率;数据一致性。主要调查数据录入和上传及下载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并对2005年以来上报的常规免疫接种数据进行评价。调查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录入数量,用全省平均出生率和统计部门人口数来估算儿童个案的覆盖率。随机核查每个接种点的接种登记簿(卡)记录、儿童接种证,客户端数据,国家平台数据,其中2005至2008年各8个,共计32个儿童(填附表3-1,3-2)。儿童接种证的记录与接种卡薄记录各取4名,核查儿童预防接种证的记录与接种卡薄记录相符情况;计算机内的记录与接种卡薄记录各取4名,核查计算机内的记录与接种卡薄记录相符情况;录入计算机内的记录与上传国家服务器记录各取4名,核查录入计算机内的记录与上传国家服务器记录相符情况。儿童接种证的记录与上传国家服务器记录各取4名,核查儿童接种证的记录与上传国家服务器记录相符情况。
(八)数据安全。督导检查各地是否建立了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市场查看是否定期进行了数据备份;是否有移动装置进行数据备份。
(九)系统维护和疫苗针对疾病现场设备的配备情况。省级下拨系统维护经费是否用于系统的维护,市、县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是否配备有现场工作经费设备。市级配备应包括便携电脑、专用的移动硬盘、数码照相机、无线上网卡;县级配备应包括便携电脑、专用的移动“U”盘、数码照相机。
四、审评合格标准
(一)市级合格标准:90分以上;
(二)县级合格标准:85分以上
五、附件
表1 市级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情况评审表(第一、二阶段用)
表2 县级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情况评审表(第一、二阶段用)
表3 接种点软硬件条件及系统实施情况评审表(第一阶段用,3-1第一、二阶段用)
表 4 市/县级儿童预防接种信息上传质量情况评审表(第二阶段用)
表5 接种点运行情况评审表(第二阶段用)
附6-湖北省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评审总结提纲(第一、二阶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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