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出租子宫的生意
“今天有人在海口汽车东站对面的公交站牌上贴了10多张‘酬金8万元找代孕妈妈’的广告,不知道这张广告是真是假。”今天下午,海口市民熊先生向本报反映。
张贴广告寻代孕妈妈
今天下午4点许,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海口市海府路汽车东站对面的公交车站看到,在站牌上贴有2张代孕广告,广告大致内容如下:“酬金8万元找代孕妈妈”,因自己子宫问题不能生育,真诚寻找“代孕妈妈”,酬金优厚,包食宿,要求对方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联系人为王女士,手机号码13307685###.
记者为了一探真假,便以家里急需钱要应征代孕妈妈为由,当场拨打了广告上王女士的联系电话。接电话的女子自称是黑龙江人,目前在海口工作,今年38岁,她很无奈地表示,由于自己曾流产伤到子宫不能受孕,夫妻两人一直没有孩子,可去年年底丈夫的朋友通过找代孕妈妈的方式生下了一个儿子让他们夫妻两人颇为心动,于是在考虑之后,他们决定张贴广告高价寻找代孕妈妈,使用他们夫妻胚胎的试管婴儿代孕,即采用夫妻胚胎、代孕妈妈子宫生育孩子。
记者问:“你们是不是骗人的?”王女士说:“放心吧,我们会先签协议的。”记者问:“那我什么时候能拿到8万元?”王女士说:“分期付款。如果面试通过,体检过关,第一个月先付2千元,之后每月支付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王女士告诉记者,昨天她还在文昌一些小镇上张贴了几十张代孕广告,但到今天为止,只有几名女子打来电话了解情况。
“代孕”有悖社会公德
海口汽车东站附近一加气站的员工告诉记者,原本贴在这里的代孕广告有10多张,有市民路过看到后把部分广告撕下扔到垃圾桶了。记者注意到许多看到这则广告的市民都显得十分惊讶,他们大多都表示难以接受。而有少部分年轻人则认为,如果夫妇两人因不能生育找代孕妈妈,代孕者又能理智对待,还可以理解。
据了解,国家卫生部门2001年2月20日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都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表示,代孕是有悖社会公德,公序良知的行为,会产生不利的严重社会后果。但目前法律上对“代孕”没有相关明文规定,存在空白,因此广告张贴者的行为是否合法,尚无法界定。(南国都市报)